一文了解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


今天,我們來簡要介紹國家重點研發計劃。

由來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是科技部管理的“973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等24個科技計劃和專項等歸并形成。

定位

事關國計民生的農業、能源資源、生態環境、健康等領域中需要長期演進的重大社會公益性研究,事關產業核心競爭力、整體自主創新能力和國家安全的戰略性、基礎性、前瞻性的重大科學問題、共性關鍵技術和國際合作等。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根據重大任務需求,由若干目標明確、邊界清晰的重點專項組成,從基礎前沿、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到應用示范進行全鏈條創新設計,一體化組織實施,其目的是使其中的基礎前沿活動具有更明確的需求導向和產業化方向。

屬性

戰略性: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更加強調國家科技戰略的目標導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的要求,聚焦的是國家的重大科技戰略目標和重點任務,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尋找突破口和主攻方向。

獨占性: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設立某一重點專項之后,為避免重復立項,除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自由探索類項目,將不再設立其它專項對這一領域 的研究再進行資助。

聯動性: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按照“自上而下” 和“自下而上”相結合,凝練提出重點專項動議,科技部與相關行業部門(地方)加強溝通和聯動,通過部門、 專家“雙輪驅動”的模式,完善項目形成機制。

流程

對于申報單位而言,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項目申報與立項分為預申報、正式申報、視頻評審、預算評估、任務書簽訂五個步驟。

支持力度

以2016年進入評審階段的材料類重點專項為例,各專項中單項中來自中央財政支持的平均資金如下:

管理主體

部際聯席會議:科技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等31個相關部門組成的部際聯席會議,負責審議重點專項的布局設置;

特邀咨評委:科技界、產業界和經濟界的高層次專家組成特邀咨評委,對重點專項的布局設置和任務分解等提出咨詢意見,為聯席會議決策提供參考;

專業機構:首批7家具備條件的科研管理類事業單位在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上,負責各重點專項中具體項目從受理評審到驗收的全流程管理。首批7家專業機構包括4家科技部下屬單位、1家農業部下屬單位、1家工信部下屬單位、1家衛計委下發單位。

變化

與以往相比,國家重點專項有了一些變化。

1:整體申報: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要求以項目形式組織整體申報,并要覆蓋全部考核指標,項目的組織及實施應整合集成全國相關領域的優勢創新團隊,體現強強聯合。

2:產學研結合。重點專項鼓勵產學研結合,不少項目明確要求企業牽頭申報。即使對申報主體資格沒有限制的項目,也往往會求申報單位配套一定比例資金開展項目的研究,配套經費與國撥經費比例一般為1∶1甚至更高。高校在國家科技計劃中角色和作用發生變化,將由原來的“牽頭為主,參與為輔”轉變為“牽頭為輔、參與為主”。

3:項目評審方式:建設了針對各重點專項的核心專家庫,首輪評審和答辯評審的專家均通過統一專家庫隨機抽取,減小了專業機構的自由裁量權;采用網絡評審和視頻答辯評審,評審專家與申報單位不見面,有利于專家排除干擾,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斷;采用 15—17 名專家背靠背獨立打分的方式,提高了打分的公平性,降低了專家操控評審結果的風險;評審專家提前審閱項目申報材料,帶著問題上會, 并將問題提前告訴答辯人,使得答辯過程更加聚焦科技問題和創新點,便于評審專家更加客觀地遴選優勢科研團隊。

4:管理方式變化。從各部門自行管理,改為整合后通過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決策;從按照研發階段分計劃部署,改為全鏈條創新設計、一體化組織實施;從政府部門直接管理項目,改為具體項目管理交由專業機構。

參考文獻

張利格,湯鵬翔. 高校應對國家科技計劃改革的思考與建議——從國家重點研發計劃說起[J]. 科技導報, 2016, 34(18):13-13.

王芳展, 嚴智宇, 程術希. 應對國家科技計劃改革,推動高校內涵發展 ——以浙江大學為例[J]. 科教文匯, 2016(35).

材料牛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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