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與“我行我塑”的思考:新材料該如何成事


Man looking at bill in grocery store. Image shot 2007. Exact date unknown.

低著頭抱著手機各種拼手速,有一下沒一下的聽著春晚,過了十二點的鐘聲安安靜靜的去睡覺,這大概就是許多“城里人”的除夕,這個史上最靜的春晚怕是要歸功于“禁放令”了。提到“禁放令”我就不禁想起它的兄弟“限塑令”。

都是出自政府之手,有著保護環境之名,頒布之初陣勢不小,但“限塑令”與“禁放令”相比存在感真的是弱爆了有木有!“限塑令”從08年頒布至今已有7年多的時間,很多人對它的概念大概還停留在去超市袋子要收錢了,本來很嚴肅的“限塑令”已然進化到了可憐的“賣塑令”。無數的日夜,“限塑令”停留在法律條文里,塑料袋依然在現實中我行我素。為什么理想和現實總是不在一個頻段上呢?

不放棄塑料袋,是因為它真的太好用了。塑料袋質量輕、化學性質穩定、不易銹蝕,可以滿足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再加上塑料的原料來自石油,生產成本極其低廉。或許你想不到,塑料與水泥、鋼鐵、木材一起,并稱材料領域四大支柱。而且,塑料袋曾被認為是世界上最偉大的發明!

既然塑料袋如此優秀,為什么還要頒布“限塑令”呢?最大的原因是人們發現它不太環保。將使用后的塑料袋掩埋處理,幾十年幾百年下來也不發生變化。所以畫風立轉,塑料又成為了“20世紀最糟糕的發明”!

那么怎么辦呢?一方面開發可降解的塑料,一方面限制塑料袋的使用,改用菜籃子、紙袋等等。

所以,讓“限塑令”成為“我行我塑”,問題就出在這。

可降解塑料并不是一件新鮮事了。例如,在生產過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劑(如淀粉、改性淀粉或其它纖維素、光敏劑、生物降解劑等),塑料的穩定性下降,分解就會變得簡單。當然,可降解塑料還有其他形式。

但是,除了比較虛無的“環保”優勢,可降解塑料并沒有帶來其他好處,反而價格貴多了。調查顯示,市面上大部分可降解塑料制品往往要比普通塑料貴1到3倍。以一次可降解塑料購物袋為例:小號價格為0.6元,大號為0.8元,而同規格的普通塑料為0.2和0.3元。要沒有“限塑令”,可降解塑料的價格差距還會更大。試想一個家庭一年購物用去數百個塑料袋,這之間的差額怕是可以買一部普通手機了。注意,我說的是一般的可降解塑料袋,如果是換成性能更好的塑料袋,差額怕是可以買一臺“腎6S”了。

至于用布袋、甚至用菜籃子的可替代方案,也很難說擠得掉塑料的地位,因為既不方便,而且也很難說衛生,甚至環保。

那么我為什么說可降解塑料袋的環保優勢比較虛無呢?塑料袋不可降解,帶來的環境威脅,這個概念離普通人還是很遠。反而,塑料袋在普通人生活中,是清潔衛生、也可以實現環保的。現在很多家庭,出門購物拿回來的塑料袋,一般都不會隨意丟棄,會拿它繼續裝東西、重復使用,或者可以作為垃圾袋。

至于塑料袋不可降解,破壞環境。可能除了住在塑料袋掩埋地區附近的人來說,體會會深刻一點。其他人很難說感受到它對環境破壞有多嚴重。

所以,塑料袋是一個便宜、方便、多功能、干凈的小物件。去超市購物,要一個塑料袋,即便要個一兩毛錢,也是可以接受的。

其實,在很多新材料應用方面,尤其是以環保之名推廣的新材料,也經常出現可降解塑料的尷尬。“環保大法”雖好,但是往往要挑戰人們承受額外費用的神經。并不見得,新材料高舉“環保大旗”,就可以把之前使用的材料打得丟盔棄甲。

材料牛簽約作者曉供稿,材料牛編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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