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學術不端行為界定國家標準有了!誰來按標準界定?
2019年7月1日,學術出版界迎來了首個行業標準——《學術出版規范——期刊學術不端行為界定(CY/T174—2019)》(以下簡稱《標準》)。
該套標準界定了學術期刊論文作者、審稿專家、編輯者所可能涉及的學術不端行為。本標準適用于學術期刊論文出版過程中各類學術不端行為的判斷和處理。
例如,對于偽造行為,標準規定:編造不以實際調查或實驗取得的數據、圖片等;偽造無法通過重復實驗而再次取得的樣品等;編造不符合實際或無法重復驗證的研究方法、結論等;編造能為論文提供支撐的資料、注釋、參考文獻;編造論文中相關研究的資助來源;編造審稿人信息、審稿意見。
對于篡改行為,標準規定:篡改的表現形式包括:使用經過擅自修改、挑選、刪減、增加的原始調查記錄、實驗數據等,使原始調查記錄、實驗數據等的本意發生改變;拼接不同圖片從而構造不真實的圖片;從圖片整體中去除一部分或添加一些虛構的部分,使對圖片的解釋發生改變;增強、模糊、移動圖片的特定部分,使對圖片的解釋發生改變;改變所引用文獻的本意,使其對己有利。
有了標準,不知道以后會不會出現像分析檢測標準那樣,涌現出一批獲得認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可以出具報告界定學術不端。
以下是標準全文:
參考地址:http://jw.beijing.gov.cn/kyc/zlxz_15523/201907/t20190718_14485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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